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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之下的预谋【逻辑刑辩传奇:制胜法宝,独家故事】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8-08-03 06:39)     点击:1234

作者:徐明良,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律师热线(微信):13575731503

 

 

编者按

论辩创新显神威,刑辩律师谱传奇!运用逻辑论辩方法反驳,能够有效避免装聋作哑、王顾左右而言他、被玩文字游戏等经常性弊端,这是制胜法宝,也是法律逻辑的神威所在。但遗憾的是,鲜有律师应用在司法实践中,致使不少案件被错判。这一方法,如果掌握得当,那么,“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和法院判决的“无罪”率都将可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律师刑辩胜在思维,制胜法宝就在逻辑刑辩!逻辑刑辩传奇,制胜法宝告诉您独家故事!

 

朋友:

您好!这里是逻辑刑辩故事。我是徐明良律师。此刻,我为您分享这样一个真实的逻辑刑辩故事:冲动之下的预谋下面,分刑案概要、逻辑刑辩等两部分来讲述。

 

第一部刑案概要

某多次受到某的欺负,便对顾某怀恨在心,冲动之下,他预谋了一场报复行动。一次聚会,何某乘人不备在顾某的品中偷偷投入事先准备好的有毒物后,就很快离开现场。不久顾某就出现了中毒症状经抢救顾某脱离了生命危险。后来警方侦查发现是何某所为。何某见机不妙便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了其预谋杀人的犯案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采用投放有毒物的方法实施了杀人行为,因为某杀人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故意杀人罪(既遂)的构成要件,鉴于某有自首情节,依据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某有期徒刑13年。何某不服提起上诉。

何某的二审辩护律师则发表了如下辩护意见:

首先,投放(有毒)危险物质罪”和“以投毒方式杀人的故意杀人罪”,这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罪的既遂标准不一样。投放危险物质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行为,犯罪属既遂;而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只有出现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既遂。本案中,某以投毒方式杀人,不但行为人要有故意杀人的行为和故意,还要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否则只能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其次,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情节较轻”一般是指因遭受被害人迫害或侮辱而杀人,基于被害人的请求的杀人,故意杀人的预备、未遂、中止等。结合本案,某多次受到被害人欺负而产生杀人之念,实施杀人行为后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并且何某又有自首情节,据此综合考虑,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未遂中情节较轻的一类

所以,对于被告人何某的量刑应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最后,二审法院采纳了何某的二审辩护律师的意见,改判何某为有期徒刑5年。

 

第二部分【逻辑刑辩】

首先,为了肯定本案中的故意杀人的性质是属于未遂,先从“投放(有毒)危险物质“以投毒方式杀人”的相关区分中分析。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属于结果犯,只有死亡的后果出现才能定为既遂。被害人没有死亡,本案就只能定为未遂。

其次,既然是杀人未遂,就应当遵守同一律按“情节较轻”的标准来量刑所以,被告人何某应当被判处年以下。

以上论证过程就是“同一不变艺术在刑事辩护中的逻辑应用用同一律驳了原来一审的故意杀人既遂的认定,“以投毒方式杀人”推出其杀人但未遂,再推出其应当适用“情节较轻”的量刑标准。

朋友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十分感谢您的陪伴。我们下次再见。

 

逻辑刑辩(团)概况

 

【逻辑刑辩()简介】律师刑辩的颠覆式思维:逻辑刑辩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的智慧者的选择!任何一起案件的律师刑辩,律师应将其作为一门学问学科、一道世界难题、一项攻关技术来进行深入研究,并精益求精!论辩创新显神威,律师刑辩谱传奇!以独有的律师创新思维论辩为特色,擅长逻辑与论辩、演讲,思路独特,出奇制胜!即使是刑事重案、大案、要案、难案,也常常能迅速而又准确地把握到切入点与突破口。迎刃而解、起死回生是常常发生的一回又一回的不是奇迹的奇迹。                                  

逻辑刑辩特色】运用逻辑论辩方法反驳,能够有效避免装聋作哑、王顾左右而言他、被玩文字游戏等经常性弊端,这是制胜法宝,也是法律逻辑的神威所在。但遗憾的是,鲜有律师应用在司法实践中,致使不少案件被错判。这一方法,如果掌握得当,那么,“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和法院判决的“无罪”率都将可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律师刑辩胜在思维,制胜法宝就在逻辑刑辩!逻辑刑辩传奇,制胜法宝告诉您独家故事!                                                           

逻辑刑辩特约论辩指导】

金立:国内著名论辩专家,浙江大学逻辑与论辩专业博士生导师、教授。

何欣:国内著名演讲专家,中国演讲与口才协会联盟副主席、浙江警官学院教授。

【逻辑刑辩首席律师】徐明良律师:中国百强大律师,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现担任中国超协调智能数学研究所、中国《数学基础与智能》电子杂志社等常年法律顾问;浙江省逻辑学会会员、中国法律逻辑专委会委员、浙江省法理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审案的逻辑艺术》(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编。

【联系方式】地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丹桂街8号,汉嘉国际20F,泰杭律所;手机(微信):13575731503。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简介】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律协)、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省律协)、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先进单位(杭州市司法局);也是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司法厅),现代服务业先进企业(杭州市人民政府)。

同时,泰杭应邀成为:杭州市公安民警特约法律服务点(杭州市警察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泰杭实习基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

泰杭是中国e律师联盟创始所、首席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月,是浙江省内具有中等规模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7年在老挝设立了老中律师事务所浙江联络处等国际律师服务机构,并已陆续在全省或全国各地设立开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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