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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案迷踪【逻辑刑辩传奇:制胜法宝,独家故事】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8-08-03 06:24)     点击:416

作者:徐明良,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律师热线(微信):135-7573-1503

 

编者按

论辩创新显神威,刑辩律师谱传奇!运用逻辑论辩方法反驳,能够有效避免装聋作哑、王顾左右而言他、被玩文字游戏等经常性弊端,这是制胜法宝,也是法律逻辑的神威所在。但遗憾的是,鲜有律师应用在司法实践中,致使不少案件被错判。这一方法,如果掌握得当,那么,“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和法院判决的“无罪”率都将可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律师刑辩胜在思维,制胜法宝就在逻辑刑辩!逻辑刑辩传奇,制胜法宝告诉您独家故事!

 

朋友:

您好!这里是逻辑刑辩故事。我是徐明良律师。此刻,我为您分享这样一个真实的逻辑刑辩故事:命案迷踪下面,分刑案概要、逻辑刑辩等两部分来讲述。

 

第一部分刑案概要

某因车祸造成腿部受伤严重,此时,某声称自己神仙附体,能用“仙”治好。不料某的腿很快起泡、化脓,但陈却仍然阻止某就医,继续实施“治疗”先后骗取5500

三个月后部出现严重感染,急忙到医院就诊。但因伤口感染溃烂,诱发心肌炎并致死亡。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认为:陈某为诈骗财物,对林某实施足以造成伤害的“治疗”行为,主观上危害结果放任的故意,并且病情逐步加重后,阻止林某就医,造成林某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应认定被告人某构成故意杀人罪。

有律师提出了不同于以上的第二种意见:陈某所实施的“治疗”行为是以诈骗为目的,同时“治疗”行为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其不可能有伤害或杀害被害人的犯罪故意。所以陈某构成非法行医罪。

陈某的辩护律师认真研究案情后,在法庭上则提出了如下的辩护意见:

首先,陈某的行为得不出故意杀人。客观上,林某确因感染严重而死亡;但在主观上,某阻止某就医是为继续他所谓的“神仙治疗”方案,以达到诈骗目的。可见,其没有杀人故意

其次,非法行医理由不充某的“仙”治疗和没有资格的行医根本不同,两者间没有逻辑联系。

再次,陈某应当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但为继续骗取财物,轻信能够避免危害后果的发生,继续其所谓的“治疗”行为。所以,某构成的应当是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庭经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

 

第二部分【逻辑刑辩

充足理由律用来反驳一个论断就要指出根据与论断间缺乏逻辑联系或该论断的根据不真实,从而“推不出来”“理由虚假”的逻辑错误。

起诉书的意见所犯的就是“推不出来”的逻辑错误。从某的行为中推不出“故意杀人”的结论。

第二种意见是犯了“理由虚假”的逻辑错误某根本就没有行医,而只是在搞“巫术”,所以就不存在非法行医问题。

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是符合充足理由律的

第一,前提真实:某在某的病情逐步加重时就应当预见到如果不及时治疗而可能引起的危害结果,但却阻止某到医院就诊,其主观上明显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第二,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某的过失行为导致了死亡后果,自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充足理由律重点强调的是论证的充分性。对于她的掌握与灵活应用,就形成了“充足论证艺术”。

朋友,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十分感谢您的陪伴。我们下次再见。

 

【徐明良律师逻辑刑辩团简介】论辩创新显神威,律师刑辩谱传奇!以独有的律师创新思维论辩为特色,擅长逻辑与论辩、演讲,思路独特,出奇制胜!即使是刑事重案、大案、要案、难案,也常常能迅速而又准确地把握到切入点与突破口。迎刃而解、起死回生是常常发生的一回又一回的不是奇迹的奇迹。                                  

【团队特色】运用逻辑论辩方法反驳,能够有效避免装聋作哑、王顾左右而言他、被玩文字游戏等经常性弊端,这是制胜法宝,也是法律逻辑的神威所在。但遗憾的是,鲜有律师应用在司法实践中,致使不少案件被错判。这一方法,如果掌握得当,那么,“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和法院判决的“无罪”率都将可能会得到很大的提高。律师刑辩胜在思维,制胜法宝就在逻辑刑辩!逻辑刑辩传奇,制胜法宝告诉您独家故事!                                                           

【团队特约论辩指导】

金立:国内著名论辩专家,浙江大学逻辑与论辩专业博士生导师、教授。

何欣:国内著名演讲专家,中国演讲与口才协会联盟副主席、浙江警官学院教授。

【逻辑刑辩首席律师】徐明良律师:中国百强大律师,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现担任中国超协调智能数学研究所、中国《数学基础与智能》电子杂志社等常年法律顾问;浙江省逻辑学会会员、中国法律逻辑专委会委员、浙江省法理史研究会常务理事;《审案的逻辑艺术》(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编。

【联系方式】地址: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丹桂街8号,汉嘉国际20F,泰杭律所;手机(微信):135-7573-1503。

【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简介】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是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省律协)、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省律协)、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杭州市司法局、杭州市律师协会)、先进单位(杭州市司法局);也是浙江省服务中小企业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司法厅),现代服务业先进企业(杭州市人民政府)。

同时,泰杭应邀成为:杭州市公安民警特约法律服务点(杭州市警察协会、杭州市律师协会)、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泰杭实习基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人文与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学实践基地。

泰杭是中国e律师联盟创始所、首席事务所。成立于2004年2月,是浙江省内具有中等规模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2017年在老挝设立了老中律师事务所浙江联络处等国际律师服务机构,并已陆续在全省或全国各地设立开办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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